一、夫妻离婚共同财产的房子归谁所有
夫妻离婚时那房子的归属事儿。一般,要是夫妻双方对房子的归属有个约定,那就按照他们的约定来办。要是没约定,婚后买的房子,通常就会被看作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一般是平分的。不过,如果其中一方在买房的时候出的钱比较多,并且还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出资情况,那他就可以要求适当多分一些。
像那种一方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他自己名下的,通常就会被认定是他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就归他自己所有。但是,婚后一起还房贷的那部分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另一方是有权利要求分割的。
另外,要是这房子是由一方的父母出资买的,而且明确说了只是送给这一方的,那这房子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可不用参与分割。
总而言之,到底房子归谁,得结合实际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来好好确定,可不能随随便便就下定论,得方方面面都考虑到才行。
二、夫妻离婚共同房产过户需遵循哪些法律流程
夫妻离婚共同房产过户分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的,首先要签订离婚协议书,明确房产归属等内容。然后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发放新的房产证。
诉讼离婚的,若法院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获得房产的一方可持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单方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机构核实判决书真实性及相关信息后,会依法办理房产过户,将房产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一些税费问题,需按规定缴纳。
三、夫妻离婚共同债务又该由谁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的承担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这些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共同承担,通常是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任何一方都有义务清偿全部债务,而非各承担一半(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如果双方对共同债务的承担有约定,该约定在夫妻内部有效,但不能对抗债权人。不过,承担债务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一方,在清偿债务后,可以依据内部约定向另一方追偿。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债务的产生原因、用途等因素来判定双方对共同债务的分担比例。
当探讨夫妻离婚共同财产的房子归谁所有这一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需要关注。比如在确定房子归属后,房贷该如何处理,是由获得房子的一方继续偿还,还是双方另有约定。另外,房屋过户手续在离婚后又该如何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这些都是离婚房产分配中很实际的问题。倘若你在面对夫妻离婚共同财产的房子归谁所有以及后续这些相关问题上感到迷茫,不要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清晰准确的解答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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