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时未约定担保形式怎么办
若在提供保证之初并未明确约定确定的担保方式,依法定规定则视作一般保证;在这一场景之下,旦债务人无法依照约定履行相应债务,保证人便需负担起保证的责任。此时此刻,债权方务必先通过包括诉讼或仲裁在内的各类方式向前述债务人提出索偿请求,而只有当经过强制执行后依然未能使债务人如约偿还债务时,保证人才有义务担负起保证的职责。
二、未约定担保形式的担保责任如何界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存在一些例外情形,如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等。
而在物的担保方面,如果未明确约定担保物权的具体形式,要依据具体设立担保物权的行为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例如抵押,需办理法定登记手续才产生相应法律效力;质押则一般以交付质物为生效要件。总之,未约定担保形式时,需依法律规定来具体界定担保责任,以平衡债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益。
三、未约定担保形式担保人责任如何界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存在一些例外情形,如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等。
若债务到期后,债权人想追究担保人责任,需先起诉债务人,经审判或仲裁并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无法清偿债务的部分,才由一般保证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当遇到担保时未约定担保形式怎么办的情况,除了要明确法定的担保形式及规则外,后续还有一些关键问题。比如在确定了法定担保形式后,担保的范围该如何界定,是仅包括主债权,还是也涵盖利息、违约金等。另外,担保期限又该如何确定,不同情况下担保期限会有不同规定。倘若在这些与“担保时未约定担保形式”紧密相关的问题上你存在疑问,或是对后续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权利义务等感到困惑,不要着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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