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后当事人不追究可以撤销吗
通常来讲,一旦刑事案件立了案,就算当事人不追究,那也不能直接就让案件给撤销了。这是因为刑事案件,是由国家的公诉机关来代表国家去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它可不会因为被害人的个人意志就随便改变。
不过要是遇到自诉案件,像那种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之类的案件,还有被害人有证据能够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当这些案件在法院立案之后,如果当事人不追究了,并且还达成了和解,那法院是可以准许撤诉的。
再说说民事案件,要是当事人不追究了,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申请撤诉的,不过得在法院宣判之前提出来才行。要是案件已经经过法庭审理了,到底准不准许撤诉就得由法院来裁定。
总之,能不能撤销一个案件,那得根据案件的具体性质以及实际情况去综合判断,可不能一概而论。
二、立案后符合哪些条件才允许撤销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不同诉讼阶段撤销案件条件不同: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后,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是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是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是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发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相当于撤销案件。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总之,撤销案件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三、立案后达成和解协议就一定能撤案吗
立案后达成和解协议并非一定能撤案,这需分不同情况来看。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一般会准许,诉讼程序就此终结。这是基于民事诉讼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对自身权利有处分权。
然而在刑事诉讼里,情况较为复杂。对于一些轻微的刑事案件,比如自诉案件,当事人和解后,自诉人可以撤回起诉。但对于公诉案件,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被害人个人权益,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即便双方达成和解,通常也不能随意撤案,不过在量刑时,和解协议会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例如,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酌情从轻处理。总之,立案后和解能否撤案要依据案件性质来判断。
当探讨立案后当事人不追究是否可以撤销这个问题时,其实背后还有不少关联要点。立案后的案件性质多样,在一些民事案件中,当事人有较大的自主处分权,若双方达成和解且符合相关规定,有可能撤销立案。但在刑事案件里情况较为复杂,即便当事人不追究,因为犯罪行为侵害的不仅是个人权益,还损害了社会公共秩序和法律权威,多数情况下不能随意撤销立案。如果您对立案后当事人不追究的撤销程序、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在此方面的具体区别等问题存在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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