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复发医疗期重新计算吗
工伤复发之后的医疗期,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重新去计算的,不过具体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那得综合起来好好判断一下。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是工伤职工之前的旧伤又复发了,并且需要进行治疗,那只要经过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书面证明了,然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了,就可以享受工伤医疗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通常不会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特别严重或者情况比较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之后,是可以适当延长的,不过延长的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
要是工伤复发的病情和原来的工伤有着明显的区别,并且还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了,那很有可能就会重新确定医疗期。但一般来讲,要是单纯的只是工伤复发,那医疗期通常是不会重新去计算的。就比如说,有些工伤职工可能之前受了伤,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好了,可后来又因为同样的原因导致旧伤复发,只要病情没有太大变化,医疗期就还是按照之前的规定来,不会重新开始计算。
二、工伤复发期间工资待遇按啥标准支付
工伤复发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所以,工伤复发时,若确认需治疗休息,在此期间单位应按职工工伤复发前正常出勤月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按月支付工资。
三、工伤复发后待遇标准会有新变化吗
工伤复发后待遇标准一般无新变化,按原工伤待遇执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不过,各地可能存在具体实施细则差异,若当地有新政策调整,会依据新规定执行。建议你向当地社保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详细咨询当地政策,也可保存好工伤复发治疗相关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以便后续顺利享受待遇。
当探讨工伤复发医疗期重新计算吗这一问题时,其实背后还有不少要点值得关注。工伤复发不仅涉及医疗期是否重新计算,还关联到复发后的待遇问题。比如,若医疗期重新计算,在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需按照相关规定正常发放。而且,工伤复发后新产生的医疗费用该如何报销,是按照初次工伤的标准,还是有特殊规定。要是你对工伤复发医疗期重新计算的具体判定标准、复发后的待遇落实等方面存在疑问,别着急,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