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冷静期必须一个月以后到场吗
离婚冷静期可不是非得一个月之后才去现场。
离婚冷静期,说的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的三十天这段时间里。
要是其中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那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
等到这三十天的期限满了之后,双方就得亲自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要是没去申请,那就相当于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在这三十天的冷静期内,双方随时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决定到底要不要继续进行离婚程序,可不是说就固定地一个月之后才需要去现场。
要是三十天的期限到了之后,其中一方没有到场去申请发离婚证以及办理后续的一些手续,那很可能就会使得离婚程序没有办法继续往下推进,这一点大家可得清楚。
二、离婚冷静期届满不到场会怎样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离婚冷静期制度下,夫妻双方先提交离婚申请,进入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若有一方未到场,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发放离婚证,此前的离婚申请失效。若之后双方仍想离婚,需重新按照程序提交离婚申请,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及后续流程。这一规定旨在给予夫妻双方更充分的思考时间,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
三、离婚冷静期届满一方不到场咋办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离婚冷静期届满一方不到场,另一方无法独自领取离婚证。因为婚姻登记机关需对双方的离婚申请及相关情况进行核实与确认。这种情况下,未到场一方可能是反悔不想离婚了,也可能是因其他原因未能按时前来。
如果是前者,不想离婚的一方事实上已通过不到场的行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若是后者,想离婚的一方可以与对方沟通,确定是否还愿意继续离婚。若愿意,可重新约定时间,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当探讨离婚冷静期必须一个月以后到场吗这一问题时,我们要知道这其中还关联着一些重要事项。在离婚冷静期一个月届满后,如果双方没有共同到场,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而且,即使一个月后到场了,后续还有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复杂问题。要是有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探视权的安排也不容忽视。倘若你对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具体流程、相关权益保障,或者与离婚冷静期必须一个月以后到场吗相关的更多细节有疑问,别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