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不签劳动可以要二倍工资么
在试用期阶段,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是有权利主张二倍工资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从用人单位开始用工的那一天起,如果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时间里,都还没有和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就必须得每个月给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不过,这里有个时效限制,也就是从劳动者察觉到或者本应该察觉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那天开始计算,时效是一年。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后的一个月内,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去签订合同了,但是由于劳动者自己的原因导致没签订成功,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就不能主张二倍工资。
所以,劳动者一定要记得及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像工作凭证之类的,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比如说,上下班打卡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等,这些都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
二、试用期未签合同主张二倍工资有啥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未签合同主张二倍工资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强调的是从实际用工日起计算时间跨度。若试用期在一个月内未签合同,不符合主张条件。
其次,劳动者需正常提供劳动,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就满足此条件。
再者,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免责情形。例如,因不可抗力、劳动者原因等导致未能及时签订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不支付二倍工资。若劳动者故意拖延、拒绝签订合同,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也无需支付。满足上述条件,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主张试用期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
三、试用期不买社保是否也有法律补偿
试用期不买社保,劳动者有权获得法律补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此义务并不因处于试用期而免除。
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劳动者还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试用期的社保费用。
当探讨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二倍工资时,这里面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若用人单位确实未在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有一定的时效限制,超过规定时间,诉求可能难以得到支持。而且,不同地区对于试用期未签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认定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另外,要确定二倍工资的具体金额计算方式也有讲究。要是你对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索要二倍工资的时效、不同地区标准以及金额计算等方面有疑问,不要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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