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签了认罪认罚一定会移交检察院吗
大体来讲,即便是在公安环节内签署了认罪认罚协议,该案件也有很大概率会被提交至检察院进行另一轮的审查与审理。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一种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关键性制度,其重要性不容忽视。
当犯罪嫌疑人在公安侦查阶段自愿承认并接受指控的犯罪事实时,这就意味着他们对于所涉案件的性质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都已经有了明确的认识和理解,并且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因此,公安机关会依据相关规定,将犯罪嫌疑人签署的认罪认罚材料与案件所涉及到的各项证据,一并移交给检察院进行深入的审查与起诉工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确实也存在着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在公安办案过程中发现新的重大证据可能导致案件性质发生改变,甚至影响最终的判刑结果;
又或者是案件本身存在着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使得无法顺利地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进行后续处理。
尽管如此,只要犯罪嫌疑人在公安环节内签署了认罪认罚协议,那么该案件基本上都会被提交至检察院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二、公安签认罪认罚后检察院一定会起诉吗
公安阶段签认罪认罚后,检察院并非一定会起诉。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承认指控的犯罪罪名,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不过,检察院有起诉裁量权。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此为酌定不起诉;若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即法定不起诉。
所以,即便在公安阶段签了认罪认罚,检察院仍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如犯罪事实、证据、情节等综合判断,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三、公安签认罪认罚后检察院会提起公诉吗
公安阶段签认罪认罚后,检察院大概率会提起公诉,但并非绝对。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犯罪嫌疑人在公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表明其对犯罪事实的承认及愿意接受处罚。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会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等情况。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即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检察院通常仍会提起公诉,不过会在量刑建议中体现认罪认罚情节,建议法院从宽处罚。
然而,若存在法定不起诉情形,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而不提起公诉。所以,公安阶段签认罪认罚,不能简单认定检察院必然提起公诉。
当探讨公安签了认罪认罚一定会移交检察院吗这一问题时,要知道即便签了认罪认罚,公安通常也会按程序将案件移交检察院,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可能不会移送。另外,就算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也会进行审查,若发现证据不足等问题,可能会退回补充侦查。要是你对认罪认罚后案件移送的具体流程、检察院审查的标准以及后续可能面临的处理结果等还有疑问,别着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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