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带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是2年
通常来讲,连带保证人的这个保证期间,一般是2年。不过,这保证期间可不能就固定死了是2年,具体的期间,那是可以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里去约定的。要是没约定或者约定得模模糊糊的,那保证期间就得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推6个月。这保证期间,主要就是用来确定保证人得承担保证责任的那段时间,债权人得在这个期间里去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是没在这个期间主张,那保证人就可以不用承担保证责任。这里得注意,保证期间它属于除斥期间,跟诉讼时效不一样,诉讼时效那些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在保证期间这儿可不管用。在实际生活中,像保证期间的起算点之类的问题,那可不一定都一样,得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具体判断,可不能一概而论。
二、连带保证人超2年保证期还担责吗
这要看具体情况。首先,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一般情况下,如果债权人与保证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若约定了保证期间,在约定期间内债权人未按规定主张权利,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的作用即告消灭,此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三年。
如果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且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那么保证人通常无需担责;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主张权利,则要进一步看诉讼时效情况来判断保证人是否担责。
三、连带保证人超2年保证期还担责吗
这要看具体情况。首先,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如果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了保证期间,且该约定合法有效,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主张权利,那么超过保证期后,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若未约定保证期间或约定不明确,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在此期间债权人未对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责任免除。
这里超2年保证期,若在上述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依法主张权利,连带保证人通常无需担责;但要是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已主张权利,比如书面通知等,那么保证人可能仍需承担责任。具体还需结合相关证据和实际情况判定。
当探讨连带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是2年这一话题时,其实还有不少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在这2年保证期间内,债权人的权利行使有着特定规则,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正确向连带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可能会免除保证责任。另外,保证期间是否可以通过约定进行变更,以及在主债务发生变更等情况下,这2年的保证期间又会受到怎样的影响。要是你对连带保证人保证期间的权利行使、期间变更等问题存在疑问,别发愁,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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