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金数额达到多少算过高的标准
从法律层面来讲,通常大家都觉得,要是违约金的数额比造成损失的那部分多出了30%,就可以被认定为是过高的。不过,具体到底是不是过高,那还得把实际的案件情况给结合起来看,像合同的标的大小,违约行为的性质是啥以及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等等这些因素,都得综合着去考虑。要是约定的违约金确实是过高了,那违约的一方就可以去请求法院给适当减少一些。法院,会按照公平的原则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为基础,同时也会兼顾到合同的履行情况,还有当事人在这当中的过错程度等等这些因素,然后来确定一个比较合适的违约金数额。比如说,要是因为违约而导致的损失是10万元,但是约定的违约金却有15万元,这种情况一般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是过高,那法院可能就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把违约金调整到13万元左右这样一个范围。
二、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标准有怎样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以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基础进行判断。如果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一般可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不过这并非绝对标准,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综合考虑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多种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若认为违约金过高,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适当调整的请求。
三、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有怎样具体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违约金是否过高,通常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当事人主张违约金过高时,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实际损失等情况。
在探讨违约金数额达到多少算过高的标准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当判定违约金过高后,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那么这个减少的幅度又该如何确定呢?而且在实际司法实践中,不同类型的合同在衡量违约金过高时的考量因素也有差异。这一系列围绕违约金过高的问题较为复杂。要是你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对违约金过高的判定、调整幅度等方面存在疑问,别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