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代位撤销是以谁的名义

代位撤销是以谁的名义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2.11 · 1429人看过
导读:债务撤销制度依债权人意愿为之。若债务方有故意迟延行使到期债权、无偿转让标的物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债权人可向司法机关申请撤销。但债权人行使该制度需符合特定前提、受严格法律限制,如被撤销行为损害债权实现、有合法有效债权等。范围以债权数额为限,胜诉后撤销权财产费用由债务方承担。
代位撤销是以谁的名义

一、代位撤销是以谁的名义

债务撤销制度,是依债权人的意愿而为之。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假如债务方故意迟延行使其拥有的已到期之债权,或在未支付任何代价的情况下擅自转让标的物,又或是以极其显着性缺乏合理性及公允性的价格处分财产等行为,均可能会对债权人构成损害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自行向司法机关提交申请,要求撤销债务方的这些有损债权人利益之行为。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债权人在行使债务撤销制度时,必须符合一些特定的前提条件以及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

例如,要求被撤销行为必须损害到债权人的债权利益得以实现,同时,对此债权人还需具备对债务方存在合法有效之债权这一先决条件。

对于行使债务撤销制度所涉及的范围,则应当以债权人能够主张的债权数额作为最大限度。

如果债权人赢得这场诉讼,那么相关提起撤销权的财产费用将由债务方承担。

二、代位撤销费用由谁来承担呢

在代位撤销权诉讼中,费用承担有明确规定。根据法律,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这是因为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债权人通过代位撤销权来维护自身权益,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理应由债务人承担,以恢复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状态。比如债权人因调查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行为而支出的合理差旅费、为诉讼聘请律师的费用等必要开支。

若第三人有过错,第三人也应当适当分担。这里第三人指与债务人实施有害债权行为相关的人,其过错程度会影响分担费用的比例。总之,债权人行使代位撤销权产生的必要费用,主要由债务人承担,有过错的第三人适当分担。

三、代位撤销权行使有哪些法律限制

代位撤销权行使有以下法律限制:

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须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若债权不存在或不合法,不能行使该权利。

其次,债务人须有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如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等。若债务人处分财产系合理正常交易,不可撤销

再者,债务人的行为须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即因债务人行为导致其责任财产减少,使债权人债权有不能实现之虞。

另外,代位撤销权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最后,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不能超出自身债权范围随意撤销债务人行为。

当探讨代位撤销是以谁的名义时,我们会发现这背后还有诸多要点。代位撤销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但在此过程中,涉及到的范围界定较为关键,比如如何确定可撤销行为的范围,哪些行为能被纳入其中。另外,行使代位撤销权后的法律效果也值得关注,像对债务人、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具体影响。要是您在实际情况中,对代位撤销是以谁的名义行使仍有疑惑,或者对于上述拓展的范围及法律效果等相关问题不太清楚,不用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债务债权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债务债权最新文章

遇到债务债权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