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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有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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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2.11 · 1367人看过
导读: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一般不超两个月。案情复杂无法按期完成的,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存在交通边远地区重大复杂等四类情形,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两个月。若嫌疑人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延长期限后仍未侦查完,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两个月。
逮捕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有多长

一、逮捕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有多长

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逮捕之后,进行侦查并予以羁押的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

然而,对于那些案情极为复杂且无法在既定期限内完成的案件,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延长一个月的侦查期限

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即使经过上述的期限仍然难以侦查完毕的,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延期,期限为两个月:

(一)交通状况极差的边远地区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犯罪团伙案件;

(三)流窜作案且情况极其复杂的案件;

(四)涉及范围广泛,而且收集证据工作困难重重的重大复杂案件。

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在按上述规定延长了期限之后依然未能侦查完毕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或决定手续,则可以再次延长侦查期限两个月。

二、逮捕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有何法定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后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有以下法定情形:

1.一般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四类重大复杂案件,即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上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三、逮捕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需遵循哪些程序

逮捕后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需遵循以下程序:

1.一般延长(2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需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案件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2.重大复杂案件延长(2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定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同样由公安机关提请,省级检察院审批。

3.可能判处10年以上刑罚的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上述期限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当探讨逮捕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有多长时,我们还要知道,在特殊案件里,延长的情况更为复杂。例如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侦查羁押期限可再延长二个月。而且,如果是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同样有相应延长规定。要是对逮捕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具体适用条件、审批流程以及不同延长情形下自身权益保障等问题存在疑惑,别担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消除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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