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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合同延续到期后还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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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2.09 · 1463人看过
导读:孕妇劳动合同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到期有权益保障。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处于上述三期,合同应延续至情形消失,此时单位终止合同属违法。女职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或合同无法履行,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两倍支付赔偿金,补偿依工作年限计算。
孕妇合同延续到期后还有补偿吗

一、孕妇合同延续到期后还有补偿吗

当孕妇的劳动合同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到期时,是有相应权益予以保障的。

依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若女职工正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那么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这些情形消失时才终止。倘若在此期间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那就属于违法终止行为。

在这种情形下,女职工有权让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倘若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以女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女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孕妇合同延续到期后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若合同延续到期后,单位不续签而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需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里需注意,计算基数应是正常出勤月的工资,包含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女职工对补偿标准或计算方式有异议,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

三、孕妇合同到期续签有啥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也就是说,当孕妇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不能因合同到期而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孕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若孕妇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孕妇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旨在保障孕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其在特殊时期的工作和生活有相应法律保障。

当探讨孕妇合同延续到期后还有补偿吗这一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除了是否有补偿外,补偿的标准如何确定也是关键。通常会依据孕妇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来计算。而且,若单位未依法给予合理补偿,孕妇该如何维权也是重要一环。是通过协商、劳动仲裁还是诉讼途径?这其中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倘若你对孕妇合同延续到期后的补偿标准、维权方式等存在疑问,无需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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