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费咋算的
诉讼费的计算因案件类型而异。
在财产案件方面,依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缴纳。像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缴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缴纳等。
非财产案件中,离婚案件每件缴纳50元至300元。若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20万元的,无需另行缴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缴纳100元至500元。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缴纳10元。行政案件的缴纳标准也有明确规定。具体计算时,法院会依据案件性质、标的额等准确核算。
二、诉讼费计算有哪些特殊法律规定
诉讼费计算有一些特殊规定。在财产案件中,标的金额不同,分段按比例累计交纳。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等。
非财产案件收费有别,像离婚案件,若无财产分割或财产总额不超20万元,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超20万元部分,按0.5%交纳。侵害姓名权等人格权案件,无赔偿金额或金额不超5万元的,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超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无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按财产案件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另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三、诉讼费缴纳后能否申请退还
诉讼费缴纳后在一些法定情形下可以申请退还。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撤诉为例,民事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且法院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交纳;如果是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获准许的,受理费由被告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负担,原告已预交的部分可退还。
还有,在终结诉讼的情况下,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但在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另外,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若上诉后撤诉,减半交纳。总之,能否退还需依具体情形和法律规定判断。
当探讨诉讼费咋算的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了基本的计算方式。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在诉讼过程中,若诉求金额发生变更,诉讼费该如何调整?是重新按照新金额计算,还是有特殊的规定。另外,如果涉及多个诉讼请求,诉讼费又该怎么合并计算。这些情况在实际诉讼中并不少见。要是你在计算诉讼费或者面对诉讼费相关复杂情况时感到迷茫,不用担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为你理清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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