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偿转让协议可以撤销吗
在一定的特定情境下,无偿让渡协定是有可能被废止或修正的。
依据我国现行法治法规,假若出现了诸如以下所示的几种特殊情形,那么无偿让渡协定极有可能面临被废止或修正的命运:首先,假如该项协定的签署是建立在极为重大的误解之上;其次,倘若在缔结此种类型的合同过程中,涉及到的各方利益严重不平等,亦即对于当事人双方而言,过于偏向某一方;再者,除非一方采用欺诈手法,威胁恐吓另一方,或者逼迫另一方在无法表达真实意愿的环境下签订这样的合约。
另外,当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明显恶化,对其日常生产活动及家庭生活产生了重大,甚至难以承受的压力时,其可以自行决定停止履行赠送义务。
然而,撤销的权利并不是毫无限制的,它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真的具有撤销资格的当事人必须从知晓或应知撤销原因之日算起,一年内行使这一权利。
而且,如果因为受赠人的非法行为导致赠与人不幸离世或丧失了行为能力,则赠与人的继承人和法定代理人有权请求废止赠送行为。
二、无偿转让协议撤销有哪些法定情形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无偿转让协议撤销主要有以下法定情形:
一是重大误解。即当事人因对协议的重要内容存在认识错误而订立无偿转让协议,致使自身利益遭受较大损失,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二是一方欺诈。若一方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无偿转让协议,受欺诈方有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
三是第三人欺诈。当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协议,而另一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时,受欺诈方同样可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四是胁迫。若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态下订立无偿转让协议,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
五是显失公平。协议订立时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协议成立时权利义务明显失衡,受损害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主张撤销。
三、无偿转让协议撤销有哪些法律依据
无偿转让协议的撤销主要有以下法律依据:
首先,根据《民法典》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其次,若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事由。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无偿转让协议,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受胁迫方也享有撤销权。
再者,若无偿转让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况,当事人也可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重大误解是指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等产生错误认识;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等情形致使协议成立时显失公平。
当探讨无偿转让协议可以撤销吗这一问题时,我们需要知道,即便无偿转让协议已成立,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是能够撤销的,比如存在重大误解、受欺诈、受胁迫等情况。除此之外,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像是协议撤销后,双方基于该协议所取得的财产该如何处理,是原物返还还是折价补偿等。倘若转让方在撤销协议过程中给受让方造成了损失,又该承担怎样的赔偿责任。要是你对无偿转让协议的撤销情形、撤销后的财产处理或赔偿责任等方面存在疑问,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