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如何处理
当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时,有两种途径可以选择。
其一,在收到那项鉴定结论后的15天之内,能够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递交再次鉴定的申请。
这里要明确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它就是最终的结论,具有权威性。
在申请再次鉴定这个环节,必须要提交原有的工伤鉴定结论以及相关的病历资料等。
并且,在再次鉴定的过程当中,各个相关方都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去配合鉴定机构的工作,要确保提供给鉴定机构的信息是真实且准确的,这样才能保证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另外,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获取救济。
如果觉得工伤认定的程序存在违法情况,又或者是鉴定依据不太恰当等,就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去申请行政复议。
要是对复议的决定还是不满意,还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留意相关的时效规定,千万不能因为疏忽而错过救济的时机,否则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二、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能提起行政诉讼吗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工伤鉴定属于劳动能力鉴定,并非具体行政行为。
但如果是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对复议结果仍不服,或直接选择行政诉讼的,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不过对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吗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工伤鉴定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并非行政机关,该鉴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不过,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提起行政诉讼则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所以关键在于区分是对工伤认定还是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只有对工伤认定不服才涉及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当遇到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如何处理这一情况时,我们要知道,除了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外,后续还有许多要点需要关注。比如再次鉴定后,若结果依然不理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而且,如果因对鉴定结果不服而耽误了赔偿的获取,期间产生的费用及权益问题该如何解决。要是您在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处理过程中,对再次鉴定流程、行政复议或诉讼的具体操作,以及赔偿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疑问,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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