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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去哪个部门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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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2.05 · 1173人看过
导读:离婚有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和人民法院诉讼离婚两个途径。协议离婚需双方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无法协议离婚时,一方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诉讼离婚要准备诸多证据,按法定程序进行。
离婚去哪个部门离婚

一、离婚去哪个部门离婚

离婚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去民政部门,二是去人民法院。

要是选择协议离婚,那双方就得一起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的时候,必须带上自己的户口簿,这能证明自己的户籍信息;

身份证,用于确认个人身份;

结婚证,它是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

还有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里面要明确双方的意愿和财产分割等相关事宜。

要是双方没法达成协议离婚,那其中一方就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诉讼离婚相对来说比较复杂,需要准备好多相关证据,像结婚证,它能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

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用于明确财产的归属;

还有子女抚养相关的材料,比如孩子的出生证明、学校证明等,这些都对诉讼过程有重要影响。

并且整个诉讼过程都得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进行,以确保离婚事宜能得到合法、公正的处理。

二、离婚时办理手续有哪些法律规定

离婚手续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法律规定如下: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形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三、离婚后财产纠纷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管辖法院遵循一般地域管辖原则。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此外,如果涉及不动产纠纷,比如因不动产的分割产生纠纷,根据法律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不论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哪。这样规定旨在便于法院对不动产进行实地勘查、评估等,公正合理地处理纠纷。所以,确定管辖法院要先明确财产性质及被告相关居住情况等因素。

当探讨离婚去哪个部门离婚时,这只是离婚流程的第一步。成功离婚后,还会涉及诸多后续问题。比如在财产分割上,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公平分配。还有子女抚养权的争夺,法院一般会综合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孩子的意愿等因素。倘若你对离婚部门选择之后的财产分割、抚养权归属等具体事宜存在疑问,不必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凭借丰富经验,为你详细解读,帮你理清思路,顺利解决这些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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