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债务另一方不知情要承担吗
通常来讲,在婚姻存续期间,要是夫妻中的一方以个人名义去欠了债,而这个债超出了家庭日常过日子所需要的范围,并且另外一方压根就不知道这件事,那这另一方是不用负责偿还的。
不过,如果这个债是用来夫妻一起生活,或者是一起去搞生产经营,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意思表示而欠下的,即便另外一方不清楚,那也得一起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就好比说,为了家庭去购置那些比较大的物品,或者是投资做买卖之类欠下的债,一般都算是夫妻共同的债务。
所以,要想弄清楚另外一方到底需不需要承担债务,就得看看这个债务的性质以及的用途是不是符合刚才说的那些情形。
要是自己心里没底儿,那最好还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法律意见,可别因为不清楚这些事儿而给自己惹麻烦。
二、夫妻一方举债未用于共同生活需共担吗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一方举债未用于共同生活,且并非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没有另一方事后追认等情况),同时也不属于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像购买日常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常见的家庭开支负债),那么通常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未举债方无需共同承担。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活等认定较为复杂,要综合多方面证据判定。
三、夫妻一方不知情债务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夫妻一方不知情的债务认定标准如下:
首先,看债务用途。若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即便一方不知情,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为家庭日常开销、购买共同居住房屋等所负债务。
其次,依据债务金额合理性。如果债务金额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权人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需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无法举证,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再者,共同意思表示。如果举债时另一方有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的,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在借条上签字、微信表示同意借款等。总之,认定关键在于债务用途及是否有共同意思表示。
当探讨夫妻债务另一方不知情是否要承担时,还存在诸多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例如,即便另一方不知情,若该债务被认定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那么依旧可能需要承担。另外,在认定债务性质过程中,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比如债务的用途凭证、资金流向等。倘若对这些方面存在疑问,像如何准确判断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或者怎样有效收集有利证据等。要是你在夫妻债务不知情是否承担以及相关拓展问题上有困惑,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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