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次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当第三次劳动合同到期,倘若单位不进行续签,这就很有可能牵扯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在特定的条件之下,劳动者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不存在本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情形(比如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等),以及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此时若要续订劳动合同,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拥有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
要是劳动者不希望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了,那么单位就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
如果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来计算;
要是不满六个月,就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第三次劳动合同不续签算不算违法
在我国劳动法律范畴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倘若劳动者不存在本法第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所规定的情形,当进行劳动合同续订时,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劳动者主动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若已到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没有上述法定情形且有继续签订的意愿时,用人单位不予以续签属于违法行为。
此时,劳动者有权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依据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计算。
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三、第三次劳动合同可以签固定期限吗
在一般的情况之下,当劳动力与雇主进行到第三轮签订劳动合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利向雇主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
然而,若经两方同意,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可行的选择。
倘若雇主以各种理由予以抵制并最终强行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举可能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劳动者应及时维护自身的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合理主张和维权行动。
当我们探讨第三次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时,要知道这背后还有相关联的重要事项。例如,如果不续签是用人单位的原因,劳动者可能有权要求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工作年限来计算的。同时,涉及到社会保险等相关权益也可能会受到影响,比如失业金的领取资格等。如果您正面临第三次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或者对其中的经济补偿计算、权益维护存在疑问,不要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会给您精准的解答与帮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