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责方不来能开事故认定书吗
结论:通常主责方不来可开事故认定书,经通知拒不到场可依相关证据认定并出具。
法律解析: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处理事故过程中,若一方当事人未到场,交通警察会在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并由到场方签字。当主责方经通知后仍拒不到场时,交警部门可凭借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其他充分且能客观反映事故真实情况的证据来认定事故责任,进而出具事故认定书。这是为了保证事故处理的及时性和公正性,即使主责方未到场,也能依据现有证据进行责任认定。但如果因主责方未到场而使得证据不足,就可能会对事故认定的准确性和效力产生影响,比如可能无法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的细节等。如果您遇到类似主责方不来的情况,欢迎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指导和帮助,让您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二、次责方缺席对事故认定书有何影响
次责方缺席,一般对事故认定书没有实质性影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基于事故现场勘查、调查情况以及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
交警会依法定程序,收集、固定证据,对事故成因进行分析。即便次责方缺席,只要交警已全面掌握事故相关事实和证据,就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事故认定书,明确各方责任。
事故认定书是对事故责任的客观认定,次责方缺席不影响交警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判断。不过,如果次责方有相关证据或线索未及时提供给交警,可能无法在认定书中得以体现,但这并非直接改变认定书结论,后续次责方若有合理证据,仍可通过复核等法定程序争取权益。
三、次责方能否要求先开事故认定书
次责方有权要求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
事故认定书是对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作出的书面认定,是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等事宜的重要依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只要事故调查达到可认定责任的程度,次责方可以依法向交警部门提出出具事故认定书的要求,交警部门应按规定流程和时限进行制作与送达。
当我们探讨主责方不来能否开事故认定书时,其实还有相关要点需要了解。在主责方缺席的情况下,只要事故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交管部门依然可以依法出具事故认定书。但后续问题也不少,比如拿到认定书后,若主责方对认定结果不认可进而产生争议该如何处理,还有主责方不来导致赔偿协商无法进行,无责方又该通过何种合法途径及时获得应有的赔偿。倘若你对主责方不来开事故认定书后的这些问题心存疑惑,无需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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