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夫妻离婚欠的债务该由谁还清
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一般共同清偿,约定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对内有效但不能对抗第三人,个人债务由个人清偿,实践中依多种因素综合判断债务承担方式,有争议可诉讼。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为家庭购置大件物品、子女教育等所负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而对于双方约定一方承担全部债务的情况,这只是双方之间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例如,第三人在与夫妻中的一方进行交易时,并不知道他们有这样的约定,那么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若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如一方因赌博欠下的债务,就应由该方个人清偿,不能让另一方承担。在实际离婚案件中,会综合考虑债务的性质(如生活性债务还是经营性债务)、用途(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债务的承担方式。如果在债务承担问题上产生争议,夫妻双方或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决。
二、两夫妻离婚后债务清偿有哪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首先,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由夫妻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共同签字的债务、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等。
其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处理离婚债务清偿问题时,关键在于准确界定债务性质,以此确定债务承担主体。
三、两夫妻离婚债务清偿有哪些法律依据
离婚债务清偿的法律依据主要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所以在处理离婚债务清偿时,关键要先界定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当探讨两夫妻离婚欠的债务该由谁还清这一问题时,我们不能忽视与之紧密相关的其他要点。例如,债务究竟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认定标准十分关键。如果是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协议对债务分担有约定,也可能不能对抗债权人。而且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于债务偿还的先后顺序、偿还方式等也存在诸多细节。倘若你在离婚债务的认定、偿还执行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不清楚如何保障自身权益,别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尽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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