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缓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算起
判缓刑的刑期,那可是从判决确定之日开始算起的。这个判决确定之日,通常说的就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那一天。就拿一审来说,要是当事人没上诉,或者上诉期限都过,那这判决就立马发生法律效力;要是二审判决,那这个判决就直接是生效判决。
缓刑考验期的长短,那得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之类的因素来确定,一般,是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不过可不能少于一年。比如说,有个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那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就开始计算这五年的缓刑考验期。
在这缓刑考验期里头,犯罪分子可得好好遵守相关规定,得遵守法律,还有行政法规啥的,得服从监督等等。要是违反了这些规定,那可就有可能被撤销缓刑,然后就得去执行原判的刑罚。所以,对于被判处缓刑的人来说,这缓刑考验期可是很重要的,得时刻记住要遵守规定,别一不小心就把缓刑给搞没。
二、判缓刑在哪些情形下会被撤销
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在以下情形下会被撤销:
违反禁止令: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例如禁止进入特定场所却多次违反,影响恶劣。
再犯新罪: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无论新罪的性质和轻重,都要撤销缓刑,对新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发现漏罪: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与前罪数罪并罚。
违法违规: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三、判缓刑后在哪些情形下会被撤销
缓刑是对原判刑罚附条件不执行的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会被撤销缓刑:
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比如不按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等,达到情节严重程度,就会被撤销缓刑。
二是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禁止令是法院根据犯罪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一旦违反且情节严重,缓刑会被撤销。
三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哪怕新罪是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只要在考验期内实施,就会撤销缓刑,对新罪作出判决,与原罪数罪并罚。
四是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也就是有漏罪,这种情况下同样会撤销缓刑,将漏罪与原判之罪数罪并罚。
当探讨判缓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算起时,这里面有着严谨的法律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而在实际情况中,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一些拓展问题。比如,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缓刑可能会被撤销,那么后续刑期该如何计算与执行?另外,若在缓刑考验期内有新的立功表现等情况,是否会对缓刑考验期及刑期计算产生影响?要是你对判缓刑的刑期计算、缓刑考验期的相关规定及后续可能面临的情况存在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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