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解除一定要补偿
通常来讲,要是协商着把劳动合同给解除了,那一般是得给经济补偿的。就按照《劳动合同法》里说的那样,用人单位要是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还跟劳动者协商得一致,把劳动合同给解除了,那用人单位就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这样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每满一年,就给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要是满了六个月但还不到一年,就按一年来计算;要是不满六个月,那就给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如果是劳动者自己提出要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没有任何过错的话,那用人单位就不需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总而言之,协商解除到底要不要给补偿,就得看是哪一方提出解除的,还有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些情形。
二、协商解除未给补偿是否有法律依据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支付补偿需分情况看。
依据《劳动合同法》,若由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所以,协商解除未给补偿是否有法律依据,关键在于协商解除的动议方是谁。若用人单位提出却未补偿,劳动者有权依法主张补偿,可先与单位沟通,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定途径维权。
三、协商解除未给补偿是否违反法律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否给予补偿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是否违法:
若协商解除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未支付,则违反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若是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常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这并不违法。
所以关键在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哪一方主动提出。若用人单位应支付补偿却未支付,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定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的经济补偿。
当探讨协商解除一定要补偿这一话题时,我们会发现其背后还有不少值得深入思考的要点。比如协商解除补偿的标准如何确定,是依据工资水平、工作年限,还是其他因素。而且,若对协商解除补偿金额存在争议,应该通过怎样的合法途径去解决。这些都是与协商解除补偿紧密相关的问题。倘若你在实际情况中,对于协商解除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或是在协商过程中遇到难题,又或是不清楚维护自身权益的方法,那么请果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且有效的解答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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