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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累犯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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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1.26 · 1480人看过
导读:缓刑者累犯认定标准较严苛。缓刑考察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缓刑结束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但缓刑考察期内有新罪或发现漏罪,须撤销缓刑,重新判决新罪或漏罪,将既往罪名与新罪刑罚按刑法综合决定最终执行刑罚,这种情况下有可能被判定为累犯。
缓刑累犯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一、缓刑累犯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对于缓刑者而言,累犯认定标准相对较为严苛。一般情况下,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察期限届满之后,其原来所适用之刑罚将不再予以执行。因此,如果缓刑犯在缓刑结束后再次实施犯罪行为,那么这宗案件将并不构成累犯。然而,若在缓刑考察期间内发生新的犯罪,或是发现判决宣布之前尚存在其他未受审判的罪行,那么必须取消缓刑,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重新对新近犯下的罪行或新发现的罪行进行判决。在此过程中,需要将既往罪名以及新的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刑罚,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后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会被判定为累犯。

二、缓刑累犯认定后会有怎样的处罚

首先要明确,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而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这种情况下不构成累犯。因为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所以不存在缓刑累犯认定后处罚的说法。若缓刑期间出现上述应撤销缓刑情形,会按数罪并罚规则,综合考虑各罪量刑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三、缓刑累犯认定与普通累犯有何区别

缓刑累犯认定与普通累犯存在明显区别。

普通累犯,依《刑法》规定,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且前后罪都为故意犯罪。其构成强调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的法定期限内再次犯罪。

而缓刑累犯方面,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若违反规定,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但这并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不符合“刑罚执行完毕”这一普通累犯构成要件。所以,缓刑期间及考验期满再犯罪,都不能认定为累犯,这是与普通累犯认定的关键区别。

在探讨缓刑累犯的认定条件有哪些时,我们了解到了基本的认定要点。实际上,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一些拓展问题。比如,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在新罪审判时,对于是否构成累犯的判断更为复杂,不仅要考量新罪的情况,还要结合之前缓刑的具体情节。另外,在认定缓刑累犯后,相应的量刑调整也是关键。不同情形下的量刑幅度有明确法律规定。要是你对缓刑累犯认定后的量刑规则,或者缓刑考验期内新罪与累犯认定的关联等问题有疑问,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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