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权第三顺序是什么
我国的相关法制明确地将继承顺序划分为仅有的两个层次,即第一顺位与第二顺位,并未设置第三顺位。在这其中,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这些最亲近的亲属;而第二顺位继承人物则包括了兄弟姊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等等。当继承事宜启动时,首先会由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所有遗产,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在此之后将无法再参与继承;倘若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没有产生任何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剩余的财产便应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承继。
二、继承权第三顺序真的存在吗
在中国,并不存在继承权第三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只有两个: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以,按照现行法律,并没有第三顺序继承人的说法。
三、继承权第三顺序真的不存在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确实不存在继承权第三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的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外,还有代位继承、转继承等特殊继承制度,但都未设立第三顺序继承人。所以从法律层面讲,并不存在所谓继承权第三顺序。如果在继承问题上遇到具体纠纷,应依据法定继承顺序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在探讨继承权第三顺序是什么时,其实在我国现行法律中,仅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并没有所谓的第三顺序继承人。不过围绕继承权还有许多相关要点。比如在没有第一、二顺序继承人时,遗产可能会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但存在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人,可适当分得遗产。另外,继承人也可能会因特定行为丧失继承权。要是你对这些与继承权紧密相关的内容,诸如遗产分配、继承人资格丧失等问题存在疑问,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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