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处立的遗嘱还能有异议吗
公正机关所撰写的遗嘱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存在被质疑的可能性的。若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立遗嘱者在订立遗嘱之时其行为能力受限、遭受欺诈或胁迫等不当影响因素,又或是遗嘱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尚相悖离,则相关的利益关联方有权对此提出异议。然而,此类异议需要以充分且确凿的证据作为支撑。
二、对公证处所立遗嘱该如何提出异议
若要对公证处所立遗嘱提出异议,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看遗嘱的形式要件。若能证明遗嘱公证过程中不符合公证程序规定,如公证员未依法回避、未对遗嘱人意思表示进行准确核实等,可提出程序违法异议。
其次,审视遗嘱人的行为能力。若有证据表明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存在认知障碍、精神疾病等,可主张遗嘱无效。
再者,关注遗嘱内容。若能证实遗嘱内容并非遗嘱人真实意思,例如是受欺诈、胁迫所立,或者遗嘱处分了他人财产等,也可提出异议。
通常,异议方需收集相关证据,然后以书面形式向出具该公证遗嘱的公证处提出复查申请。若对复查结果不满意,还可考虑通过诉讼途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判定遗嘱的效力。
三、对公证处立的遗嘱该如何提出异议
若要对公证处所立遗嘱提出异议,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审查遗嘱的形式要件。查看遗嘱是否符合公证遗嘱的法定格式,比如公证人员是否依规进行询问、记录,遗嘱是否有公证人员及遗嘱人签字盖章等。若形式不合法,可作为异议理由。
其次,考量遗嘱人的行为能力。若能证明遗嘱人在立遗嘱时缺乏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存在精神障碍无法正确表达意思,可对遗嘱效力提出质疑。
再者,关注遗嘱内容是否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若有证据表明遗嘱人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形下订立遗嘱,也可主张遗嘱无效。
通常可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处提出复查申请,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说明异议理由。若对复查结果不满意,还可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对遗嘱效力作出判定。
当探讨公证处立的遗嘱还能有异议吗这一问题时,实际上背后还有一些要点值得关注。即便遗嘱经过公证,若能证明公证程序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或者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如受到胁迫、欺诈等,那么对该遗嘱提出异议是合理且可能被法律支持的。另外,遗嘱内容涉及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等情况,也可能引发异议。要是你对公证处所立遗嘱在效力认定、异议提出的具体程序等方面存在疑问,不用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准确的解答与建议。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