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还有离婚冷静期吗
,离婚冷静期依旧存在。
这一制度是《民法典》中离婚程序的关键部分。
在法律规定下,当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就开始启动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在此期间,不管是哪一方,只要不愿意离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而当这三十日的规定期限届满后,紧接着又会有三十日的时间,在这三十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双方在这期间都未去申请,那么就视为他们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其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为了让夫妻双方在冲动之下想要离婚时,能够有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
让他们在这段时间里,认真地审视自己的婚姻状况,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草率地决定离婚,从而更好地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让夫妻双方在做出离婚决定之前,能够更加慎重地考虑。
二、离婚冷静期对诉讼离婚有影响吗
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对诉讼离婚并无影响。
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会进入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期满后,双方还要在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而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并判决。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不存在类似离婚冷静期这样的缓冲阶段。所以,若不想经历离婚冷静期,可选择诉讼离婚途径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三、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怎么办
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其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当探讨还有离婚冷静期吗这一问题时,我们知道目前离婚冷静期是存在的。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离婚冷静期内,若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该如何处理。另外,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办理离婚登记的具体流程又是什么。这些都是围绕离婚冷静期延伸出的重要问题。倘若你在面对离婚冷静期以及相关后续流程等方面存在诸多疑惑,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读,帮你明晰其中的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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