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夫妻双方债务和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之时,那夫妻双方所背负的共同债务,通常来讲是要由夫妻双方一同来承担的,并且是以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去进行清偿的。
而属于个人的债务,那就由债务人自己一个人去承担。
在财产分割这个方面,一般是遵循着这些原则。
首先,夫妻共同的财产在原则上是要平均分割的,不过,得根据财产的实际具体情况,还有双方各自所存在的过错等一些因素,法院是可以进行适当倾斜的。
其次,一方在结婚之前就拥有的财产,那可是归他个人所有的,可不能进行分割。
然后,对于夫妻一起经营所得到的财产,像那些收益之类的,就应该当作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在实际进行操作的时候,是需要提供非常详细的财产清单以及债务的相关情况的,法院会依据具体的证据来进行认定和分割。
比如说房产、车辆等这些不动产和动产,要按照市场的价值去进行评估之后再进行分割;
在债务方面,得明确债务的性质到底是什么,以及它的用途是啥,要是共同债务的话,就需要夫妻双方一起签字,或者是这个债务是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等情况才行。
二、离婚时夫妻债务与财产分割依据是啥
离婚时夫妻债务与财产分割依据如下:
财产分割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债务分担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首先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三、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如下:
首先,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像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般涵盖正常的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费用。
最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当探讨离婚夫妻双方债务和财产怎么分割时,我们还需关注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财产分割完毕后,若涉及房产等重大财产变更,后续的产权登记手续该如何办理?另外,债务分割后,债权人对分割协议不知情而继续追讨债务,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应对?这些都是离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棘手问题。倘若你在离婚夫妻双方债务和财产分割方面,或是上述延伸问题上存在疑问,不要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详尽的解答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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