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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办理房产证要先办到俩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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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1.24 · 1616人看过
导读:离婚后办理房产证,不一定要先办到两人名下。若夫妻已明确房产归属,如归一方,可持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至该方名下;若有出售、共有等其他约定,按约定办手续。若无法就房产归属达成一致,可能需诉讼确定后再办。总之,办理方式取决于离婚协议、法院判决及相关法律规定。
离婚后办理房产证要先办到俩人名下

一、离婚办理房产证要先办到俩人名下

通常来讲,离婚之后去办理房产证,并不是非得先把名字办到两个人那儿。要是夫妻双方已经把房产的归属给明确地约定好了,比如说约定这房子归其中一方所有,那直接拿着离婚协议之类的相关材料,去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就能把房产证办理到那一方的名下。要是双方约定的是把房产出售或者是共有之类的其他情形,那就按照约定去办理相应的手续就行。可要是双方怎么都没法就房产的归属达成一致意见,那可能就得通过诉讼这类方式,把房产的归属给确定下来之后,再去办理房产证。

总而言之,到底该怎么办理,那得看离婚协议或者是法院的判决当中对房产是怎么约定的,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到底是怎样的。这就像是盖房子,得先把地基给打好,才能顺利地往上盖楼层一样,办理房产证这件事,也得依据这些约定和规定来进行,这样才能办得顺顺当当的。

二、离婚后房产证先办至两人名下有何法律规定

离婚后房产证先办至两人名下,在法律上涉及房屋产权归属及共有关系。

若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未对其进行分割处置,依据《民法典物权编相关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其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将房产证办至两人名下,意味着双方共同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形成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关系。

若为共同共有,在处分该房屋时,一般需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若为按份共有,则按照各自份额对房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处分时需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理流程需遵循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准备离婚协议、离婚证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

三、离婚后房产证先办至两人名下有啥法律讲究

离婚后房产证先办至两人名下,从法律角度有以下要点:首先,在物权方面,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等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登记在两人名下意味着双方对该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具有公示公信效力,对外可对抗第三人。

其次,在财产分割层面,如果双方离婚时对房产已有明确分割约定,后续再办至两人名下,并不改变分割实质,只是形式上的产权登记。若没有明确分割约定,那么在共有状态下,可能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按份共有的份额需有证据证明,无证据则一般视为等额;共同共有在处置房产时通常需双方一致同意。

再者,涉及后续房产处分,如出售、抵押等,一般需双方共同签字才能完成合法手续,以保障双方权益及交易安全。

当探讨离婚后办理房产证要先办到俩人名下这一问题时,其中涉及诸多要点。除了按流程将房产证先登记在两人名下外,后续还存在一些关键事项。比如,后续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时,手续该如何办理,费用又该如何计算。因为这涉及到房屋产权转移,在不同情形下规定不同。另外,办理过程中若双方对房产份额有新的约定,又该如何处理。倘若你在离婚后办理房产证过程中,对这些后续延伸问题感到迷茫,别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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