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权行使的要件包括什么
在代位权得以实行所必须具备的各项条件中,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债权应当是合法并且已经到期的。
这就意味着该债权不能存有诸如无效、可撤销之类的情况,而且也须得为清偿期限所涵盖。
其次,债务人为避免支付其应有的还款的义务,故意拖延或者放弃行使自身的到期债权。
具体说来就是,债务人没有通过法律诉讼亦或是仲裁的方式,来向其债务人主张他所享有的有关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
再者,债务人的债权并不是单纯地只属于他自己所有的。
这里我们特指基于抚养关系、赡养关系以及继承关系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还有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费用、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等诸如此类的权利。
最后,债务人的行为必须对债权人构成了实际损害。
也就是说,正是由于债务人在行使其到期债权上的轻率态度,才导致了债权人债权无法得到有效实现。
因此,债权人唯有在满足上述所有要求之后,方能根据相关法条规定,依法积极行使起代位权。
二、代位权行使有怎样的法律程序
代位权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其法律程序如下:
首先,债权人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需满足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等条件。
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交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等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及辩论情况进行审理。
若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会判决由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整个程序中,遵循民事诉讼的一般规则,包括立案、审理、判决等环节,以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通过法定程序得以实现。
三、代位权行使的范围怎样进行法律界定
代位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这意味着,首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债权数额不能超过自己享有的债权数额。比如,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有15万元债权,此时债权人只能在10万元范围内行使代位权。其次,该范围不仅包括主债权,还涵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像担保物权等从权利也在代位权行使范围内,以保障债权人债权尽可能得到充分实现。
当探讨代位权行使的要件包括什么时,我们在了解基本要件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代位权行使的范围该如何确定,这直接关系到债权人能够主张权利的界限。而且在代位权行使过程中,如果次债务人对债务人存在抗辩权,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是在实际运用代位权时可能遇到的关键问题。要是你对代位权行使的范围界定、次债务人抗辩权处理等问题仍有疑问,不要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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