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兄弟姐妹去世后还有继承权吗
在特定情形下,兄弟姐妹离世后,其继承人或许拥有转继承权或代位继承权。
倘若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亡故,兄弟姐妹的直系晚辈血亲(像子女之类)能够代位继承,替他们继承原本属于兄弟姐妹可继承的那部分份额。这是依据代位继承制度,旨在维护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权益。
要是兄弟姐妹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且遗产分割之前离世,那么其应继承的份额就会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此即转继承。
然而,若兄弟姐妹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例如没有子女等),或者处于法定情形之外,那就不存在其继承人享有相关继承权的状况。
二、兄弟姐妹先于父母去世其子女能代位继承吗
兄弟姐妹先于父母去世,其子女不能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在我国法律规定中,代位继承仅适用于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兄弟姐妹并不在适用范围内。所以,即便兄弟姐妹先于父母去世,他们的子女也没有代位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父母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由在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父母的父母、配偶、子女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等继承。
三、兄弟姐妹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兄弟姐妹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无论既遂还是未遂,均丧失继承权。这体现对被继承人生命安全的绝对保护。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主观上出于争夺遗产目的实施杀害行为才会导致丧失继承权。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遗弃是对被继承人抚养义务的严重违反;虐待需达到情节严重程度,不过之后确有悔改表现且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可不丧失。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此类行为破坏遗嘱真实性与公正性,损害其他继承人权益,情节严重时丧失继承权。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当探讨兄弟姐妹去世后还有继承权吗这一问题时,我们要知道在法定继承顺序中,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丧失继承权等情况下,兄弟姐妹可继承遗产。而进一步拓展来看,若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其子女还可能涉及代位继承问题。此外,即使兄弟姐妹有继承权,若存在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遗产分配就会有所不同。要是你对兄弟姐妹去世后的继承细节、代位继承条件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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