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能获得精神损失费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范畴内,通常有这么些情况是有可能获得精神损失费的。
一方面,如果人的人身权益遭到了侵害,就像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这些基本的权利,还有名誉权、隐私权之类的,要是受到了特别严重的损害,那可就会让受害人陷入精神上的痛苦。
另一方面,要是有那种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被侵权行为给永久性地弄没了或者弄坏了,那也能申请精神损失费。
再有就是,因为侵权行为而让人精神受到损害,并且造成了很严重的后果。
比如说在一些特别严重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是故意伤害的案件里,这种情况下就很可能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
在婚姻家庭这个领域,要是因为一方有重大过错而导致了离婚,那无过错方是有权利请求损害赔偿的,这里面就可能包含精神损害赔偿。
不过,精神损失费的具体数额可不是随便定的,得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造成的后果,还有当地的经济水平等等好多因素。
这些因素都得好好考量一番,才能确定一个合理的精神损失费数额。
二、什么情况下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下这些常见的情况往往会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扯上关系。
就比如说,人的那些人身权益遭遇到了非法的侵害,像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还有名誉权、肖像权之类的,要是这些权利被侵犯了,给受害人带来了特别严重的精神损害,那这时候就可能会涉及到精神损害抚慰金。
再有就是那种具有特别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为被侵权行为给永久性地灭失或者毁损掉了,这就让受害人遭受到了极其严重的精神损害,这种情况下也可能会涉及到精神损害抚慰金。
另外,要是因为侵权行为导致了精神损害,但又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受害人跑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一般来说是不会得到支持的,不过,人民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情形,让侵权人停止侵害行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且赔礼道歉。
在一些刑事案件里,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承受了精神损害,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通常是不能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但是,等刑事案件审结之后,被害人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去要求赔偿精神损害,那人民法院就有可能会给予支持。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算工伤
工伤的认定,一般是基于这些情况。
就比如说,在那工作的时间里,还有工作的场所当中,要是因为工作的缘故而遭受到了事故带来的伤害,这就算工伤。
再比如,在工作时间的前后,还在工作的场所内,做着那些跟工作相关的准备性工作或者收尾性工作,然后受到了事故的伤害,这也能认定为工伤。
另外,在工作的时间和工作的场所里,因为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遭受到了暴力之类的意外伤害,那也属于工伤。
要是患上了职业病,那肯定也是工伤。
还有,因为工作而出差在外期间,由于工作的原因受到了伤害,或者是发生了事故然后下落不明了,这也得算工伤。
在上下班的途中,如果遇到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的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发生了事故导致受伤,这同样是工伤。
并且,法律、行政法规里规定的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也都在工伤认定的范围之内。
这里得注意,工伤的认定可不是随便就能认定的,得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认定程序,而且还得提供相关的证据,得证明这跟工作是有联系的。
当我们了解了什么情况下能获得精神损失费后,还应知道与之相关的一些要点。比如精神损失费的具体赔偿数额如何确定,这通常会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还有精神损失费的索赔时效问题也很关键,若超过了法定时效,索赔权利可能就会受到影响。倘若你对精神损失费的计算标准、索赔流程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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