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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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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1.16 · 1251人看过
导读:民法典中连带责任有八种情形,包括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致损、教唆协助他人侵权、实施危及他人安全行为且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等;还有分别实施侵权造成同一损害且各行为可致全部损害等情况;此外,涉及转让报废机动车、高度危险物致损及建筑物等倒塌塌陷等特定情形,相关方也需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形有哪些

一、民法典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中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形如下:

1.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致他人损害;

2.教唆、协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

3.两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若能确定具体侵权人则由其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则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4.两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且每人的侵权行为都可致全部损害,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5.通过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已报废标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损;

6.遗失或抛弃高度危险物致他人损害;

7.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致他人损害;

8.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他人损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二、民法典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形包括哪些

民法典中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形大致如下:

1.两人以上一同实施侵权行为,致使他人受损;

2.教唆、协助他人进行侵权行为;

3.两人以上实施会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若其中一人或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其承担责任,不能确定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4.两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导致同一损害,且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行为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5.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两者需承担连带责任;

6.通过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损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7.遗失或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若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所有人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8.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无法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民法典连带责任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中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较多,主要有以下这些:

一是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致使他人受到损害的,需承担连带责任。

二是教唆、协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要与行为人一同承担连带责任。

三是两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并造成同一损害,且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导致全部损害的,行为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四是在租赁、借用等情况下,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并非同一人时,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就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就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些规定是为了明确在特定情形下各方的责任,从而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当我们明晰了民法典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形有哪些后,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问题。比如在实际情形中,连带责任的承担比例该如何确定呢?这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各方的过错程度、对损害结果的作用等多方面因素。还有,当承担了连带责任后,连带责任人之间的追偿问题也较为复杂,要依据具体情形判断追偿的范围和方式等。若你对连带责任的承担比例确定、连带责任人之间的追偿等问题仍存在疑惑,那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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