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定刑事拘留的机关有哪些
在我国,主导实施刑拘措施的机构通常是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
关于公安部门的职责,其关键在于:
当面临现行犯罪或重大犯罪嫌疑者时,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即可先行实施刑拘:
即罪犯在预备犯罪、正在执行犯罪行为或犯罪发生之后立即被揭露;
证人或是现场目击者明确指出该犯实施了犯罪行为;
在某个人的生活圈或住所内发现了确凿的犯罪证据;
罪犯在犯罪之后试图自杀、逃离或是潜逃;
罪犯有消灭、篡改证据或串供嫌疑;
罪犯未透露真实姓名、户籍地址及身份信息;
罪犯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
而在人民检察院直接负责的案件中,若符合上述任一情况,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启动刑拘程序,此时需由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裁决,并由公安机关加以具体实施。
二、决定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算不算强制措施罪
刑事拘留及网上追逃实为法律程序中所实施之非罪名性质的强制性措施,二者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具有独特且重要的地位。
其中,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针对直接受理的特定案件进行侦查工作期间,当遭遇法定紧急状况时,对当前行为人亦或是重大嫌疑人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项国家权力。
至于网上追逃,则是指公安机关各个职能部门及其警种在日常执法活动中,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一旦发现具有可疑特征的人员,便立即通过公安网络“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迅速查询、对比,从而成功抓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一套侦查机制。
这两种措施的设立初衷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有序地开展,预防犯罪嫌疑人有意回避侦查乃至审判的可能,故本质上具有合法性,并不构成犯罪行为。
三、决定刑事拘留属于强制措施吗
刑事拘留乃是一项必备且强制实施的司法手段,其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流程得以有序推进,维护法律尊严。
所谓强制措施即是指法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施加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权的法定程序性强制约束。
具体而言,刑事拘留乃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直辖案件侦破过程中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其针对对象为现行犯罪者以及重大犯罪嫌疑人,瞬时剥离其人身自由权利。
相较于其他强制形式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拘留更加严厉,常用于罪责沉重并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的涉案人员。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须严格遵照适用条件及期限要求来执行。
当我们了解了决定刑事拘留的机关有哪些后,还需关注与之相关的一些重要问题。比如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不同案件情形下,拘留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这直接关系到被拘留人的人身自由时长。还有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怎么走,是会转为逮捕、取保候审还是其他处理方式。这些都是与刑事拘留紧密相连且十分关键的内容。若你对刑事拘留期限的具体计算、后续程序的细节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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