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强制执行对方说没钱怎么办
如果离婚后对方说没钱而不肯履行给付义务,那就可以采取这些办法。
首先,向法院申请对对方的财产进行调查,像银行存款、房产、车辆之类的。
法院既能根据自身职权去查询,也能根据申请去进行查询、查封、扣押等操作。
要是发现有能用来执行的财产,就可以强制拍卖或者变卖,用这些钱来抵偿债务。
其次,要是对方有工资收入,法院可以扣留或者提取他的一部分工资来偿债。
如果对方故意把财产藏起来或者转移走,就可以追究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同时,要留意执行的期限,别因为超过了申请执行的时效而让自己的权益没法得到有效保障。
总之,利用多种执行的手段和措施,尽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离婚后强制执行对方不给怎么办
离婚后要是对方不肯履行生效判决里规定的给付义务,那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会运用好多办法,像去查询和冻结、划拨对方的银行存款,扣留、提取对方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对方的财产等等。
要是对方还是不配合,法院有可能对其实施拘留、罚款这类的强制手段,甚至把对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对方进行高消费等行为。
在执行的过程中,得及时给执行法官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好让法院能更好地执行。
并且要留意申请执行的期限,通常是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
如果法律文书规定是分期履行的,就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
要是法律文书没规定履行期间,那就从法律文书生效的那天开始计算。
三、离婚后强制执行费用谁承担
离婚后进行强制执行所产生的费用通常由被申请人来承担。
按照法律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时候不需要提前缴纳申请执行费,不过在执行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像是执行人员的差旅费等,就由被执行人来负担。
法院收取执行费的标准是这样的:
如果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那么每件要交纳50元;
要是超过1万元但没超过50万元,就按照1.5%来交纳;
如果超过50万元但没超过500万元,就按照1%交纳;
要是超过500万元但没超过1000万元,就按照0.5%交纳;
要是超过1000万元,就按照0.1%交纳。
但最终到底由谁承担这些费用,得以法院实际的判定为准。
当遇到离婚后强制执行对方说没钱这种情况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要关注。比如,要留意对方是否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有些人为了逃避执行,会偷偷将财产转到他人名下。另外,即使当前对方声称没钱,但后续其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有了可执行的财产,也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若你对如何查找对方隐匿财产的线索,或者在恢复执行的具体流程等方面存在疑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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