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是什么时候开始
遗产继承起始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
死亡包含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两种情况。
自然死亡依据医学所认定的死亡时间来确定;
宣告死亡则是以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生效那一天作为死亡时间。
在继承开始之后且遗产分割之前,遗产处于共同所有的状态,各个继承人对遗产享有共有权。
继承人应当及时行使继承权,通过协商来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以及份额等。
倘若继承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借助诉讼等途径来解决。
同时,法律对一些特殊情况的继承开始时间作出了规定,就像相互之间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果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就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若死亡的人各自都有继承人,且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就推定长辈先死亡;
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的话,就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之间不发生继承关系,而是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进行继承。
二、遗产继承是否受到时效限制
遗产继承通常会受到时效方面的限制。
《民法典》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对民事权利进行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
从权利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时开始计算。
不过,从继承开始的那一天起,超过二十年的话,就不能再提起诉讼了。
这就表明在继承开始后的二十年内,继承人应该及时去主张自己的权利;
要是超过了二十年,即便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了损害,也很可能因为超过了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当然,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如果出现了法定的中断、中止等情况,时效有可能会重新开始计算或者暂时停止计算。
因此,继承人要留意时效这个问题,及时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遗产继承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遗产继承适用诉讼时效这一规定。
通常来讲,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三年,从知晓或者应当知晓权利遭受侵害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不过,从继承开始的那一天起超过二十年的,就不能再提起诉讼了。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继承人应当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不然很可能会丧失胜诉的权利。
举例来说,当遗产分配出现争议时,继承人应该在诉讼时效内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处理纠纷,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要是超过了诉讼时效,对方有可能以时效已过作为理由进行抗辩,使得继承人的诉求无法得到支持。
当我们明晰遗产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后,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要点。比如,在多份遗嘱存在的情况下,哪份遗嘱的效力更高是个关键问题。不同形式的遗嘱,如自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其效力认定有不同的规则。另外,遗产分配的比例和方式也常常引发争议,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之间的权益平衡需要依据法律来确定。若你对遗嘱效力判定、遗产分配具体规则等相关问题存在疑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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