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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外嫁女儿能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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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1.09 · 1522人看过
导读: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中,外嫁女儿通常能领取。能否享受补偿款关键看是否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若户口未迁出且在原组织生产生活,一般应认定有成员资格可领取;若已在夫家所在村获成员资格或户口迁出原组织,可能无法领取。具体要结合当地农村土地政策及实际情况判别。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外嫁女儿能领吗

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外嫁女儿能领吗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里,通常外嫁女儿是能够领取的。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决定能否享受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关键依据。

外嫁女儿要是户口没迁出并且在原来的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进行生产生活,一般就应该被认定为具有成员资格,有权利领取土地征收补偿款。

然而,倘若外嫁女儿已经在夫家所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获得了成员资格,又或者她的户口已经迁出了原来的集体经济组织,那么在这种情形下就可能没法领取了。

具体情形得结合当地的农村土地政策以及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别。

二、农村土地征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的一种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主要是为了保障失地农民今后的生活。

在实际情况中,倘若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并且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支出等情形,部分法院或许会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一般来讲,土地征收补偿款应当归失地农民一方所有。

总之,不能轻易地一概而论地说农村土地征收属于或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

三、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能继承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通常是可以继承的。

土地征收补偿款涵盖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其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属于个人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继承的。

然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性质比较特殊,在集体成员内部,符合条件继承人能够享有相应的权益。

倘若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那么征地补偿款会在家庭内部成员之间进行分配,去世成员的继承人可以参与分配其应得的部分。

但要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获得的“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其补偿款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的。

总之,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否可以继承。

当探讨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外嫁女儿能领吗这一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外嫁女儿能否领取补偿款,不仅取决于户籍是否仍在本村,还涉及到她在夫家是否重新获得了土地权益等因素。而且,若外嫁女儿在娘家土地承包中有份额,那她对这部分对应的补偿款也应有相应权利。倘若在这一过程中遇到诸如土地承包份额界定不清晰、补偿款分配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该怎么办?如果您对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外嫁女儿领取的具体流程、份额确定等还有疑问,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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