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撤销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赠与之解除类型可分为任意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方式。
其中,任意解除之法定条件如下:在赠与物之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之际,赠与人得以行使撤销权,然而针对已经进行过公证的赠与契约或根据法律规定不得撤销的诸如救灾、扶贫、助残等具有公益性以及承担道义责任之赠与契约则另当别论。
至于法定解除的法定条件则包含以下方面:受赠人存在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之合法权益之情形;受赠人负有无偿抚养赠与人义务却未予以履行;受赠人未能履行已签订的赠与契约所约定的对应义务。
赠与人之撤销权,应自其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事项之日起一年之内行使。
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便有权自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事项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二、赠与撤销的行使期限是多少
按照现行中国相关法律制度,赠予方所享有的撤销权被划分为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两个类型。
其中,任意撤销权的行使阶段须在赠予财产的权益实现转移之前方可启动实施;另一方面,对于已完成公证程序或依据法律规定不得予以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以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合同,则不适合于任意撤销权的运用范围。
至于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期限规定如下:自赠予方向知晓或者理应知晓存在撤销情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权力。
若赠予人身故或是由于受赠方的违法行为而导致赠予方丧失了其正常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赠予人的继承者或者法定代理人便有权在得知或者应该知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行使撤销权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撤销权行使期限属于除斥期间范畴,并不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相关规定。
三、赠与撤销的情形包括哪些
赠予之撤销,主要涵盖了如下三种情形:1.随意性撤销:即在赠与财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的阶段内,赠与人享有随意撤销赠与的权力。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存在于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事业或具有道义责任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已完成公证手续的赠与合同,并不适用于此任意撤销原则。
2.法律规定的撤销:若受赠方存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赠与人便可依据法律规定撤销其赠与行为:(1)严重损害赠与人或赠与人最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负有赡养赠与人的法定义务但未能履行该义务;(3)未按照赠与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进行履约。
3.赠与人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当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有权撤销赠与。
值得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具有一定的时效限制,自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之内必须予以行使。
在了解赠与撤销的法定条件有哪些之后,我们还需明白与之相关的一些重要问题。例如在符合赠与撤销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赠与财产已经交付或者转移登记的,该如何处理?是需要返还还是按照一定比例补偿?另外,赠与撤销如果涉及到第三人利益的时候又该遵循怎样的原则?这些都是与赠与撤销法定条件紧密相关的延伸问题。如果您对赠与撤销相关的任何问题,包括上述提及的延伸情况或者其他疑问,不要迟疑,直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竭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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