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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诉讼时效三年何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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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1.04 · 1680人看过
导读:我国《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或应知权益受侵害且义务人明确时起算,特殊情形下法院可依权利人请求酌情延长。以合同纠纷为例,有履行期限的合同期满债务人未履行,债权人知晓权益受侵害时诉讼时效开始计算,但债务人故意隐瞒违约实情致债权人未及时察觉受损的,起算点应后推,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民法典诉讼时效三年何时开始

一、民法典诉讼时效三年何时开始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明确认知或理应知悉其权益受到了侵害且义务人身份明确之时起开始计算。

然而,若存在特定情形,则可由人民法院依权利人之请求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具体地说,以一般的合同纠纷为例,如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其履行期限,且在该期限届满之后,债务人履行义务而未采取任何行动,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对其权益受侵害的事实已经有所了解,诉讼时效便应自此开始计算。

但是,若出现特殊情况,例如债务人为掩盖违约行为而故意隐瞒实情,使得债权人在相当长时间内未能及时察觉到自身权益受损,那么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便需要相应地向后推移。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事项,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民法典诉讼时效特殊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特殊诉讼时效规定有哪些 关于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共有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若当事人双方合意将同一债项分期进行履行,那么其诉讼实效会从 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开始计算; 其次,对于无法独立进行民事行为或受到相应限制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他们针对其法定代理人的求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自该法定代理关系解除之后开始计算; 最后,倘若未成年人身心权益遭到侵害并提出损害赔偿等相关请求,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则是从受害人生长到十八周岁之后开始。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民法典诉讼时效规定是第几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诉讼时效的条款规定为第几条 依据我国正式实施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针对诉讼时效问题的详细阐述见该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可获悉,在这一条文所规定下,当事人主张的法律诉求须在法定时间内进行提起,即在三年内完成起诉

相较于以往的立法规定,该期限现已被延长了整整一年的时间。

在此需特别指出,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基准为,当权利人能够确切知晓或应当客观认知到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并明确相关责任人之时。

然而,若从权利实际受损之日开始计算,超过二十年的时间段后,无论何种情形,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法律保护。

但如遇有特殊且客观的情况,人民法院将会根据权利人提出的申请,依法酌情判决延长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当我们在探讨民法典诉讼时效三年何时开始的时候,要明白这一规定与很多实际情况紧密相连。一般而言,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这其中也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在一些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纠纷中,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又有所不同。同时,诉讼时效还可能因为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而中断并重新计算。你是否在涉及民事纠纷时对诉讼时效的起算拿捏不准?是否担心错过时效而影响自身权益?如果对诉讼时效相关的复杂情况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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