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欠的债务怎么办理离婚
当夫妻处于分居状态时,若其一方所产生之债务未能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未取得两者共同意愿,则在离婚诉讼中,此类债务通常会被判定为该方的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有确凿证据证明该债务实际用于了共同生活等方面,则有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在分居的时间段内所获得的收益通常被视为夫妻的共有财富,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所谓的夫妻共有财产,特指婚姻关系存在期间获得的全部财产权益均归作夫妻共同所有。
在这个背景下,夫妻双方对这些财富拥有平等的处置权力。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论分居与否都不能直接导致婚姻关系的消灭,只有经过合法的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程序才能终结婚姻关系。
但假如说在这段时间里,夫妻之间对任何具体问题作出明确的财产特殊安排协议,那么就要根据该协议进行处理,若无特殊约定便可认为是夫妻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认定依据是什么
分居夫妻财产的法律认定依据
关于这一问题的答案取决于多种因素。
若男女双方并未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之财产归属达成任何明示协议,那么即便是在分居状态下,在此期间内所获取的任何财产仍应视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男女双方依然有权利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不同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在了解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在离婚时如何办理后,我们还要清楚与之紧密相关的其他问题。例如,在处理这种债务相关的离婚事宜时,孩子的抚养费该如何确定也是关键。毕竟,债务情况可能影响家庭经济状况,进而对抚养费的判定产生影响。另外,分居期间一方可能出现隐匿财产的情况,这在离婚财产分割(包括债务分担后的财产分割)时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果您正面临这样复杂的离婚局面,对债务处理、抚养费确定或者隐匿财产应对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迟疑,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竭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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