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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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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1.02 · 1225人看过
导读:解除劳动关系有多种形式。一是双方协商解除,基于充分沟通达成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劳动者提前告知解除,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通知要求不同;三是用人单位过错致劳动者提出解除;还有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无过失辞退等情形引发的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包括哪些

一、解除劳动关系包括哪些

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可归纳为如下几类情形:首先是双方协商解除,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从而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其次是劳动者可以提前告知解除,例如在试用期辞职需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而在正式录用后,则需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通知来解除劳动关系;再次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过错行为导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例如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此外,还有因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而引发的解除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在无过失的前提下对劳动者进行辞退所产生的解除劳动关系等等。

二、解除劳动关系是形成权

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构成形成权的问题 解雇权归属于形成权序列。

此种权利系指权利主体仅凭单方意见便可独自促使制定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销毁的权力类型。

在劳动合同的框架下,当劳动者或者雇主们满足特定前提条件时,便拥有了独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能力,该项权力也被划入了形成权的特定领域。

一经权利持有者宣布解除权的运用,不论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与否,均会引发劳动法律关系的改变并获得有效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不是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定义和关系 解除劳务协议之证明即谓离职证明文件。

若贵方与劳动者之间因合约到期或其他事项需要解约,贵方应在书面通知原劳工并得到对方同意后,于实际结束双方劳务关系之时,为其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务协议的证明文档,也即是通常所称的"离职证明",与此同时,贵方需协助办理劳动者的劳务档案及社会保险账户的迁移手续,以便保证其相关权益得以延续。

而对于劳动者而言,他们有义务按照事先承诺负责完成劳务交接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当我们探讨解除劳动关系包括哪些的时候,要知道这其中涉及多种情况。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还有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解除等情形。同时,与解除劳动关系紧密相关的是经济补偿的问题,在哪些解除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以及补偿的标准如何计算,这都是值得关注的。另外,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社保和档案处理也是不容忽视的环节。如果您对解除劳动关系相关的这些细节,如在具体情况下如何判断是否该有经济补偿,或者社保档案不知如何处理等问题仍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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