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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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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1.02 · 1487人看过
导读: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时,要向相关部门提交多种文件资料。包括写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信息、执行事项的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的正本和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他人时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还应尽量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哪些

一、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哪些

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时,您需要准备并向相关部门提交如下文件资料:首先是执行申请书,其中应详细列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个人信息以及所请求执行的具体事项等内容;其次是已生效法律文书的正本及其复印件,例如判决书、调解书等;此外,您还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若您选择委托他人代为处理此事,则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最后,为了便于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尽可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二、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多久通知申请人

关于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通知申请人的期限 一旦接收到完备齐全的强制执行申请资料,法官通常会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相关的申请人。

在接受并处理完此类申请之后,执行局将会向申请人递送相应的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此后将根据法院的实际执行进度来进行后续的通知工作。

若法院于当下作出了当庭判决,则应对此在十日之内传送法律文书;而对于定期宣判者来说,判决宣布完毕后应立即向当事人发放判决书。

在宣告判决之际,必须明确告知被告方关于上诉的权利以及上诉期限的规定,并且具体说明他们可以向哪一家法院提出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申请强制执行,要不要写上执行费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强制执行时,是否需要明确规定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时,需满足如下四项基本条件: 1、所依据的裁决书或判决书明确赋予了支付义务; 2、作为执行依据的司法文件已经正式生效且已超过法定期限的权利人主动履行阶段; 3、申请人必须在法定的执行申请期限内提出正式申请; 4、申请人必须向上一个审判级别相关的或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别的,同时为被执行主体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了解了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哪些之后,我们还需要知道一些与之相关的重要事项。比如在提交这些材料后,如果材料存在瑕疵或者不完整,法院可能会要求补充,这时候我们该如何应对。还有,材料提交后,强制执行的执行流程是怎样的,何时能开始执行,又需要多久才能执行完毕等问题也备受关注。如果您在申请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对这些材料相关的延伸问题,或者对整个强制执行的程序有疑问,不要迟疑,直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的专业法律人士将竭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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