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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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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1.01 · 1323人看过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双方合意下可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数额需公开透明且有依据,若过高,超出违约实际经济损失过多,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依申请调整过高部分;若过低,无法弥补实际经济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也会依申请调整补充过低部分。
民法典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一、民法典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合同双方在达成合意的基础上,可以就违约行为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承担一定金额的违约赔偿责任,即违约金

然而,订立的违约金公开透明、数额有所依据是至关重要的。

倘若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超出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过多,那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的申请,对过高的部分进行适当调整;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无法弥补违约行为所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同样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也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过低的部分进行相应的调整与补充。

二、民法典合同违约赔偿上限是多少

民法典合同违约赔偿的法律限制或上限是多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同违约金的上限不得超越实际损失的30%。

同时,当事方之间可以自行协商约定合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害程度时,受损方有权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请求增加其额度;另一方面,当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以至于远远超出实际损害程度时,亦可向上述机构申请适度降低违约金数值至合理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民法典合同法不成立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合同效力缺失的相关规定 在某些情形下,合同可能并未正式生效,例如: 1.当一方使用欺诈胁迫等不当手段订立合同时,如果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 2.当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遭受损害时; 3.如果合同的内容是以合法的形式来掩饰其非法的目的; 4.此外,如果该合同损害到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反了法律或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条款。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了解民法典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对我们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至关重要。除了违约金的基本规定,在实际的合同纠纷中,还有与之密切相关的问题。例如合同违约后的继续履行责任,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是否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这和违约金的判定是紧密相连的。还有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它与违约金的数额确定可能存在交叉和相互影响。如果您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对违约金相关的这些复杂问题感到困惑,或者不确定自己在合同违约纠纷中的权利和义务,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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