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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是谁主张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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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1.01 · 1908人看过
导读:诽谤罪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主张他人有诽谤行为的一方要提供足够证据证实指控的真实性。不过在特殊情境下,若受害人难以自行收集证据,司法机构可能依职权进行证据收集工作。
诽谤罪是谁主张谁举证

一、诽谤罪是谁主张谁举证

诽谤罪遵循着通常所称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这意味着,认为他人已经实施了诽谤行为的一方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实该指控的真实性。

然而,在特定的情境中,若受害人无法自行搜集相关证据,司法机构亦有可能依据其职权进行证据的收集工作。

二、诽谤罪是谁管辖的法律规定

关于诽谤罪的管辖权法律规范 诽谤罪通常被认为是一种自诉案件,无需经过检察院,而是由人民法院直接进行审理。

刑事诉讼中,我们需要明确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这两个概念的含义。

前者主要涉及侦查机关对案件的管辖权,而后者则关注审判机关对案件的审判权限,两者并不存在重叠之处。

在我国,侦查机关主要分为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两大类,其中公安机关负责调查普通刑事案件,而检察机关则负责调查贪污贿赂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等特殊类型的案件。

其次,刑事案件可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两类。

公诉案件在经过侦查机关的调查之后,会将案件移交至审判机关进行审理,此时审判机关所扮演的角色为“受理”,而非“立案”。

至于自诉案件,则由审判机关直接进行审理。

值得注意的是,侮辱、诽谤这类案件属于告诉才受理的案件(即自诉案件),因此它们直接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审判机关进行审理。

然而,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那么公安机关也有权对此类案件进行立案并展开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三、诽谤罪是谁提供证据

诽谤罪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关于诽谤罪的取证途径:在面对口头诽谤时,当事人可采用以下措施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首先是利用录音录像设备记录相关言论; 其次,邀请知情人士作为证人,以证实侵权事实; 此外,若情况严重,还应及时向警方报案,由其对侵权行为进行固定并取得相应证据; 最后,也可以通过调阅社交媒体上的对话记录等方式获取重要信息。

这些举措有助于当事人依循法律程序,切实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要意识到,诽谤行为侵害了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属于违法行为,必须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是在提供证据过程中遇到困难,法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在了解诽谤罪是谁主张谁举证之后,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问题。例如,如何界定构成诽谤罪的言论标准是很关键的一点。哪些言语可以被认定为恶意中伤,从而符合诽谤罪的范畴,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包括言论的传播范围、造成的社会影响等。还有,在举证过程中,证据的有效性和充分性如何判定也是不容忽视的。如果您觉得在理解诽谤罪的举证责任,或者与之相关的界定标准、证据判定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竭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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