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结婚彩礼离婚需要返还吗
通常来说,若双方在法律程序上未能完成婚姻登记环节;若双方已成功进行了婚姻登记却未曾真正意义上携手共度余生;抑或是在婚前支付了彩礼而导致付款方的经济状况陷入困境,此时若是选择离婚,则需返还相应的彩礼金钱。
然而,倘若彩礼已经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那么很有可能无法全额返还。
在此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全面地考虑到彩礼的具体金额、使用途径、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度以及是否育有子女等多方面因素,从而来决定返还的具体金额数目。
二、民法典结婚的实质要件有哪些
民法典中对法定婚姻的实质要件有哪些明确规定?
缔结婚姻所需具备的实质条件为,即要求男女双方能够共同居住、自愿建立夫妻关系、均已达到法律规定的适婚年龄以及互相间不能存在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而在婚姻成立方面的形式要件则包括男女双方须依法申请并领取结婚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民法典结婚彩礼规定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结婚彩礼制度的具体规定
本国严禁任何谋求包办或者买卖婚姻以及其他类型的妨碍婚姻自由的行为。
同样,也严格禁止借由缔结婚姻之机索取财物作为议价条件。
因此,凡按照本地传统风俗赠予彩礼的行为,必须局限于合理的且可以被社会普遍接受的范围之内,不能以彩礼作为借口进行交易、包办婚姻或者干扰婚姻自由。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我国法律框架下,索要彩礼是受到明令禁止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探讨民法典结婚彩礼离婚是否需要返还时,我们要明确多种影响因素,比如是否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等情况。这一问题也与其他婚姻相关的问题紧密相连,例如彩礼的认定范围,在离婚诉讼中如何举证彩礼的存在及其数额等。同时,当彩礼涉及到家庭共同财产时,又会出现新的情况需要考虑。如果您正在面临离婚,对彩礼是否返还存在疑问,或者对与离婚相关的诸如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有更多的困扰,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竭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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