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次盗窃的构罪标准是什么
在咱国家的刑法里头,多次盗窃的构罪标准那可是有规定的。
“多次盗窃”说的就是在两年的时间跨度内,盗窃的次数得达到三次或者三次以上。
这里面的盗窃行为,可并不一定得是以盗窃的数额比较大作为前提条件。
多次盗窃这事儿,它能很好地体现出盗窃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
就算每次偷的那些财物的价值并不是特别大,但是要是多次去实施盗窃行为,那也会被认定为是犯了盗窃罪。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当中,要对多次盗窃进行认定的话,那可得综合着去考虑好多方面的因素,像盗窃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以及使用的手段等等这些方面都得考虑到。
而且,相关证据的收集和固定那可是至关重要的,就比如说必须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盗窃行为到底发生了几次,还有具体的情节是啥样的等等这些情况。
要是没有这些有力的证据,那可就不好认定是多次盗窃,也就很难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
所以,在处理多次盗窃的案件时,这些方面都得做得特别细致和严谨。
二、多次盗窃的认定
多次盗窃行为的认定
1.关于时限方面的限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谓的连续性盗窃指的是在二年之内有过三次或以上的盗窃行径。
这一点表明,倘若行为主体在超过这个时限后再次触碰盗窃法条,那么仍然会将其视作为初犯者处理。
2.就犯罪行为的涵盖范围而言,连续性盗窃不仅仅限于在同一个场所进行盗窃活动,同样可以涵盖在不同地域的盗窃行为。
只要在二年之内有过三次或者以上的盗窃行为,便能够被定义为频繁盗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三、多次盗窃的但金额少怎么判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六十四条明文规定,即便犯罪嫌疑人多次实施盗窃行为,且涉案金额相对于单独一次而言略显轻微,但其依然可能触犯法律底线,构成犯罪事实。
具体来看,当该类犯罪行为达到司法机关所界定的“多次盗窃”范畴时,无论每次涉案金额大小如何,均有可能被认定为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
而在做出正式裁决时,法官将充分考虑到案件的各种复杂因素,例如盗窃次数、每次盗窃的具体金额、犯罪嫌疑人是否曾有过犯罪记录等等。
实践中,法院往往会对上述各项因素进行全面权衡,以确定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及相应的刑罚程度。
举例来说,若犯罪嫌疑人多次实施盗窃行为,尽管累计涉案金额并不巨大,但鉴于其作案频率较高,仍有可能面临较为轻微的刑罚制裁,如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了解多次盗窃的构罪标准是什么之后,我们也要清楚与之相关的一些问题。例如多次盗窃被定罪后,量刑的依据有哪些,这会根据盗窃的金额、盗窃的物品性质以及盗窃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影响等因素综合判定。还有就是在多次盗窃案件中,如果存在自首或者立功情节,这对最终的判决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都与多次盗窃的构罪标准息息相关。如果您对多次盗窃相关的法律问题,像定罪后的量刑、特殊情节对判决的影响等还存在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的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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