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管辖权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权,通常是按照“原告就被告”这个原则来的。
意思就是,一般都是由被告所在的那个地方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被告住所地跟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而且,如果侵权行为地包含了侵权行为实施的地方,还有侵权结果发生的地方,那受害人也是可以向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去提起诉讼的。
就好比说,伤害行为发生的那个场所,或者是造成损害结果的那个地点,都有可能被认定为是侵权行为地。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当中,管辖权的确定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得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还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案件能够得到公正的审理,也能让审理的过程更加及时,让受害人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毕竟每个案件都有它自己的特点,不能一概而论,得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管辖权,这样才能让法律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二、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是否可以同时主张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能否同时主张
若赔偿事项并不存在重复情况时,则劳动者可同时主张工伤与人身损害两类赔偿请求权。
在此情况下,受伤害员工有权首先向相关机构申请工伤赔偿事宜。
若所涉费用虽未纳入工伤赔付范畴,然处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之内,那么伤者便可依据法律规定,向侵权行为人追索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人身损害赔偿鉴定事项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的鉴定需求有哪些
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司法鉴定所采用的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程度划分的,具体内容包括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护理支出、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营养费支付、丧葬事宜处理所需开支、残疾辅助设备购买费用以及被抚养人日常生活费用、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等共计十二个项目。
毋庸置疑,在实际鉴定并进行赔偿过程中,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供齐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探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管辖权是什么这一问题时,我们了解到其管辖权的确定涉及多种因素。比如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等都会对管辖权产生影响。而与之紧密相关的,在确定管辖权之后,如何准确地进行损害赔偿金额的计算则成为了下一个关键问题。不同的损害类型,如身体伤害、精神损害等,赔偿金额的计算标准存在差异。另外,证据的收集与整理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来说也至关重要,这关系到最终能否顺利获得应有的赔偿。如果您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管辖权相关的赔偿计算标准、证据收集等方面还有疑问,或者想要更深入地了解这一法律领域的知识,请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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