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医疗费没报销可以辞工吗
当工伤医疗费还没报销的时候,员工是有权利辞职的。
不过,这里得注意一点,你辞职可不能影响到你依法去主张工伤赔偿的权利。
在咱们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里规定得很清楚,工伤的职工在治疗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本来就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来出。
要是医疗费没报销,那你得先跟用人单位好好商量商量把这事解决。
要是商量不拢,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在辞职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等你离职之后,还是有权利让用人单位把没报销的工伤医疗费给你支付了,并且还能享受其他该得的工伤待遇,像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之类的。
不过,我建议你在辞职之前,好好地考虑考虑自己的权益情况,还有之后可能会遇到的一些问题,提前做好准备,这样到时候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工伤医疗费报销有时间规定吗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是否存在时效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工伤补偿的申请有着严格的时限要求。
在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是由职业病引起的健康问题被诊断或确认成为职业病之后,其所属单位须于工伤事件发生之日,或职业病诊断和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之内,向所在区域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无法按时按量完成申请程序等,应事先向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机构请示,申请时限方可适当予以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医疗费用未报销部分由谁承担
工伤医疗费用未报销部分应由何方承担
依照相关法规规定,若不幸遭遇工伤且未通过工伤保险报销部分费用时,应由用人单位担负此责任。
当经过官方权威机构确认其遭受之伤属于工伤范畴的话,便可依据工伤保险享受到相应的权益和福利待遇;而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被判定为丧失劳动能力者,则可以享有伤残待遇。
然而,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按时足额地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导致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了工伤事故,那么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都将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当提及工伤医疗费没报销是否可以辞工的时候,我们不能仅仅只考虑辞工这一行为本身。一方面,辞工可能会影响到后续工伤相关权益的争取,比如工伤认定后的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后续费用的获取流程可能会因辞工而变得复杂。另一方面,辞工也可能涉及到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未报销医疗费的责任划分等问题。如果您正面临工伤医疗费未报销又想辞工的困扰,或者对这其中涉及的权益权衡、后续手续办理等存在疑问,那么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