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不包括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那可不少。
就像是有一方用欺诈或者胁迫的手段来订立合同,这可就把国家利益给损害;还有那种恶意串通的情况,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都跟着遭了殃;再有以合法的形式把非法的目的给掩盖起来,这可不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那合同也得无效;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那合同肯定没跑儿。
不过,要是合同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心里想的和嘴上说的都是真的,并且也没违反法律法规的那些一般性规定,那这样订立的合同就不算无效。
比如说在正常的市场交易里,双方对房屋的价格、交付的方式之类的都达成了一致意见,而且也没有前面提到的那些会让合同无效的情况,那这合同就妥妥的不是无效合同。
另外,要是仅仅因为一些比较小的合同瑕疵,就像文字表述上有点错儿,但这根本不影响合同主要的权利和义务,一般也不会认定合同无效的。
二、房屋买卖合同终止协议没有甲方签名有没有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终止协议未有甲方签署其姓名,其法律效力能否得以体现
在拟制房屋买卖协定时,如有一方未能签署姓名,那么这份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然而,如果有一方已经盖上了公司印章,那尽管其没有亲手在合同中填写姓名,但是这款房屋买卖合同依旧是具备法律效益的。
总而言之,房屋买卖合同是一份用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文书,只有当双方的当事人均签字并加盖各自的印章,合同才能正式生效或者符合合同中所规定的其他生效条件时,合同才能够正式生效。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在合同中署名还是盖公章,它们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权威。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三、房屋买卖合同没备案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未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能否办理房产证
在房屋尚未完成备案手续的情况下,是无法获取到房产证的。
在申请房产证的过程中,房主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并满足必要的前提条件。
其中,完成房屋备案便是至关重要的步骤之一。
在申请房产证时,当事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只要符合相关办理要求即可顺利完成申请流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
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当我们明确了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不包括什么的时候,还需要了解与之相关的一些关键内容。例如在房屋买卖中,如果合同有效,但是一方违约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呢?这涉及到违约方需要承担的责任,比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多种可能。还有,如果合同有效,但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同执行,又该遵循怎样的法律程序呢?这些都是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可能会遇到的重要问题。如果您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过程中的种种疑问,或者对相关法律程序还不太清楚,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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