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赔偿要什么证据材料
人身损害赔偿,一般得准备这些证据材料。
首先,得有能证明侵权行为存在的东西,像事故现场的照片,那照片能实实在在地展现出事发时候的样子;还有视频,视频就跟放电影一样,把整个过程都给记录下来;再有就是证人证言,那些亲眼看到事情发生的人说的话也很重要。
然后,医疗机构出的那些病历,那上面详细地记录了受伤的情况;诊断证明也不能少,它能明确到底伤得咋样;医疗费发票那是必须的,得看出花了多少钱在治疗上;住院费用清单也得有,这样能清楚知道住院期间的各项花费。
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也很关键,它能说明有警察到场处理了这件事;事故责任认定书更是明确了责任到底在谁身上。
受害人的误工证明也得准备好,像劳动合同能证明你在哪个单位上班,工资流水能看出你的工资水平,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能说明因为受伤耽误了多少工作时间。
护理费方面,得有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要是请了护工,那护工的发票也得有。
要是有伤残情况,那伤残鉴定报告可不能少,它能确定伤残的等级。
交通费用发票也得拿着,这样才能主张自己在交通方面的花费。
最后,营养费得有相关的医嘱证明,这样才能合理地要求营养费。
总之,这些证据得能清清楚楚、完完全全地证明损害的事实、责任的归属以及损失的大小。
二、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是否可以同时主张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能否同时主张
若赔偿事项并不存在重复情况时,则劳动者可同时主张工伤与人身损害两类赔偿请求权。
在此情况下,受伤害员工有权首先向相关机构申请工伤赔偿事宜。
若所涉费用虽未纳入工伤赔付范畴,然处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之内,那么伤者便可依据法律规定,向侵权行为人追索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人身损害赔偿鉴定事项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的鉴定需求有哪些
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司法鉴定所采用的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程度划分的,具体内容包括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护理支出、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营养费支付、丧葬事宜处理所需开支、残疾辅助设备购买费用以及被抚养人日常生活费用、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等共计十二个项目。
毋庸置疑,在实际鉴定并进行赔偿过程中,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供齐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了解人身损害赔偿需要什么证据材料之后,我们还得知道与之紧密相关的其他问题。比如证据材料如何收集,这是非常关键的环节,直接影响到赔偿能否顺利进行。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要遵循合法、及时、全面的原则,确保证据的有效性。另外,证据材料的整理和提交也有讲究,怎样以清晰、合理的方式呈现给法院或相关部门,也是需要考虑的重点。如果您对这些与人身损害赔偿证据材料相关的问题,如证据收集的途径、整理提交的要点等仍存在疑问,不要纠结,直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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