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害罪归哪办理案件
就故意伤人这一类犯罪行为而言,通常是由公安机关行使立案侦察之职责。
当接到报案信息或获取到相关犯罪线索时,公安机关将会依照法律规定展开全面的调查取证工作。
若调查核实的案件情况清晰明了且收集的证据充足有力,公安机关便可将整个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接到移交案件后,检察机关将会依法进行审慎的审查甄别,一旦确认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得到查实,证据确凿且确实、充分,依据法律之规定应当予以刑事追责,检察机关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而最终由人民法院承接审判权,对案件进行深入细致地审理及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职权原则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的审判管辖归何处?
故意伤害罪的审判管辖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多个犯罪地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级别管辖方面,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故意伤害罪的审判管辖遵循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相关规定,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合法的审理。
三、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通常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被害人身体受到轻伤及以上伤害。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具体标准可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等相关规定。例如,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平方厘米以上;擦伤面积在20平方厘米以上;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1厘米以上(儿童在0.5厘米以上)等情形可能构成轻伤。若有上述行为且达到相应标准,公安机关应予立案追诉。
故意伤人案件通常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接到报案或线索后,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取证。
证据确凿后,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核实犯罪事实和证据后,若符合刑事追责条件,将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终,法院将审理案件并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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